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28日起,在辖区内划定疫情高风险区如下:
1.长沙县湘龙街道中南汽车世界社区广元路与卫星路交汇处中南五金机电城Q区,K区,L区,R区
2.长沙县湘龙街道特立路39号奥林匹克花园28栋
3.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68号山水湾小区WS05栋2单元
4.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68号山水湾小区G11栋3单元
5.长沙县湘龙街道特立路与南塘路交界处36号筑梦星园小区2栋2单元6.长沙县湘龙街道石塘路1号汇隆物流园员工宿舍
7.长沙县黄兴镇金凤村、黄兴新村、鹿芝岭村、蓝田新村、高塘村、打卦岭村(黄江大道一段985号除外)
8.长沙县黄兴镇佳辉丽景鑫城小区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管理,期间“足不出户、服务上门”。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长沙县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请广大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近期到过上述高风险区的,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原文链接>>>长沙县关于划定高风险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