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南宁疾控发布防疫紧急提醒

热点资讯2022-03-25 22:50:13佚名

1月27日南宁疾控发布防疫紧急提醒

  1月26-27日,天津市河北区、黑龙江省绥化市、贵州省安顺市、湖北省黄冈市、江西省上饶市等地报告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正值春节返乡高峰,为切实做好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方针,南宁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紧急提醒:

  主动报备信息 落实防控措施

  1.1月15日(含)以来有天津市河北区旅居史;1月24日(含)以来有黑龙江省绥化市旅居史;1月25日(含)以来有贵州省安顺市、湖北省黄冈市旅居史;1月26日(含)以来有江西省上饶市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

  2.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3.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4.接到疾控中心等疫情防控部门电话或信息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涉疫人员;

  5.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

  请以上来(返)邕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6.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当地公布的区域范围)来(返)邕人员

  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起的来(返)邕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邕来邕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邕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2)抵邕超过7天但不足14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3)抵邕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7.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来(返)邕人员

  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起的来(返)邕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邕来邕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邕不足7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2)抵邕超过7天不足14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3)抵邕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8.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来(返)邕人员

  自公布本土疫情之日往前14天起的返邕来邕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返邕来邕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抵邕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9.有本土疫情的省(区、市)的来(返)邕人员

  近14天有本土疫情的省(区、市)来(返)邕人员,来(返)邕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邕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抵邕后第一时间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10.无本土疫情的省(区、市)的来(返)邕人员

  请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抵邕后立即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建议抵邕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

  来(返)邕人员请务必提前联系目的地所属社区(村、屯),了解南宁市疫情防控政策。在返邕前24小时通过“南宁疾控—市民参与-入邕报备”,逐项如实填报信息进行报备。

  温馨提醒:

  1.做好健康监测,及时就医。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在社区(村、屯)和所属单位,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远行。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动态,建议近期非必要不离邕、不离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区(详情请在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栏目查询)。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 14 天以上且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3.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请广大市民朋友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多通风、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

  4.积极接种疫苗,建立免疫屏障。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应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增强免疫。当前已进入流感高发季,推荐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和医务人员等流感高危人群接种流感疫苗。

  5.增强法律意识,配合防控工作。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公众要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将依法追究责任。

  6.尽量减少购买境外商品,接触境外物品要注意防护。新冠病毒可在低温下长时间存活,冬季经物传播的风险增大。目前全球奥密克戎变异株引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高发,国内也报道了病毒经冷链或非冷链物品传播、境外邮件及其他物品阳性的案例。因此,在国外疫情高发期间,建议不购买境外商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谨慎购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产品,取快递时,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人群聚集;快递可用合规消毒湿巾对内外包装全面消毒后再拆封。

  由于春节临近,咨询电话较多,如您拨打南宁疾控中心疫情防控热线遇忙音,请您查看“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咨询热线电话:0771-12320;南宁市疫情防控咨询热线电话:0771-12345。这些都是24小时咨询电话,欢迎广大市民在有需要时拨打了解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本文标签: 疫情  核酸  防控  报备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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