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这些情形变动了,记得办理变更登记或变更备案!
车主改装或变更爱车需符合相关规定,并在变更后按规定及时到车管所办理登记、备案。
变更登记、变更备案的几种情形,赶快收藏~
需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
以下情形申请变更登记,需交验机动车。
改变车身颜色的(变更后十日内申请);
更换发动机的(变更后十日内申请);
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变更后十日内申请);
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以下情形申请变更登记,无需交验机动车。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
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的。
需要注意的是属于以下情形变更的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属于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变更事项的,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需办理变更备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