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激励门槛大降八成,这家公司收监管关注函!)
凭借单个影响因素,不断下调激励考核指标,米奥会展的操作引来监管关注。
9月26日,深交所向米奥会展下发关注函显示,近期拟调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是将疫情影响作为主要考量因素,但是2020年、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中,已将疫情影响纳入考量因素。
图为:米奥会展2020年激励计划草案,提及疫情影响
其中,米奥会展拟调整2022年净利润考核指标,由1.07亿元下调至0.2亿元,下降81.31%。
考核指标大幅下调
9月21日,米奥会展披露《关于调整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考核指标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0年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从“2022年创新收入不低于2.25亿元;或以2019年净利润6611.66万元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调整为“以2021年营业总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或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2021年激励计划,将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从“创新业务收入不低于2.25亿元或营业总收入(不含境外线下展会)不低于4亿元”调整为“以2021年营业总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或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2021年激励计划,将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从“创新业务收入不低于3.38亿元或营业总收入(不含境外线下展会)不低于6亿元”调整为“以2021年营业总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或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
深交所对上述调整总结得出,2022年净利润考核指标,由1.07亿元下调至0.2亿元,下降81.31%;新设2023年净利润考核指标0.4亿元;
2022年、2023年营业总收入考核指标,分别由4亿元、6亿元,下调为2.91亿元、3.63亿元,下降27.25%、39.45%(未考虑调整前,营业总收入不含境外线下展会的影响)。
来源:深交所关注函
深交所要求米奥会展说明,公司调整后业绩考核指标,制定依据及合理性,以及本次大幅下调业绩考核指标是否审慎合理。
重复调整理由存疑
深交所指出,米奥会展在推出2020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就将疫情纳入考量因素,且此后均按照相关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的情况下,本次拟重复以疫情影响调整业绩考核指标的理由是否充分。
米奥会展表示,此前设置2020年、2021年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是基于彼时公司经营状况,现在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
图为:米奥会展2019年年报部分财务数据
以2020年激励计划为例,米奥会展的预估基础,是2019年业务布局和各业务板块盈利情况,但是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础设置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已不适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
图为:2020年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
回顾米奥会展的业务演变,疫情前以线下展会作为主要业务;全球疫情蔓延导致全球展会停滞后,推出纯在线数字展览;如今境外展会基本恢复,又推出了双线双展。
“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当前情况相匹配。”米奥会展介绍,原2021年激励计划中预估的业务布局,在疫情反复的情况下无法实现,公司双线双展业务在可预期时间内将作为主要业务板块,同时在逐步开拓国内展会业务。
8月30日,米奥会展发布2022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母净利润亏损1495.53万元,亏损幅度有所收窄。
图为:米奥会展2022年半年报部分财务数据
米奥会展认为,若公司按照原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将削弱激励计划的激励性,背离股权激励计划初衷,不利于激发核心团队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不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深交所要求米奥会展量化分析,自公司推出2020年激励计划以来,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项业务开展的具体影响。
再推激励计划受关注
9月21日,米奥会展在发布调整业绩考核指标的同时,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在2022年激励计划中,同步采用调整后的公司2022年、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
图为:米奥会展2022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考核指标
米奥会展需要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刻意调低2022年、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以规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各期激励计划设立的公司业绩指标应当具有可比性”的相关要求。
2022年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7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其中,5名高管作为激励对象,合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权益总数的86.73%。
图为:2022年激励计划包含的5名高管
深交所要求米奥会展说明,是否存在不当调整业绩考核指标,以向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