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济
国庆假期期间,尽量避免或减少跨地市出行,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旗)。
二、严格来济报备,分类落实管理
严格落实入济前提前3天主动报备,并按要求分类进行健康管理。
(一)非疫情重点地区入济返济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5天3检”,其中抵济后要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落地检”,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入济后前3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共场所。
(二)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来济;确需入济返济的,高风险地区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疫情发生地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已出现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对该区域来济人员,参照中风险区人员管控。
(三)外地返济的高风险岗位人员,须严格报备,如脱离工作岗位未满7天,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至脱离工作岗位满7天,并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三、做好扫码查验,严控聚集活动
所有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场所、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以及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均需严格查验场所码、山东电子健康码和行程码。广大市民朋友进入以上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主动配合扫码查验,超过4天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显示5天但能提供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的除外)禁止进入。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原则,严格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庆典庆祝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报备审批,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人群聚集性活动,要查验参加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养成健康行为,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保持健康行为习惯,“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注意咳嗽礼仪,做好清洁消毒,常通风,用公筷”。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异常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就近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其间尽量避免接触他人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应主动告知近期的旅居史及类似症状人员接触史。积极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种疫苗,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人群及时加强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