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疫情形势,经专家研判,即日起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7日内有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
其中,9月25日0时后抵渝的,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9月25日0时前抵渝的,隔离时间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起计。
二、7日内有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9月25日0时后抵渝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
9月25日0时前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离开中风险区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三、7日内有宁夏回族自治区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
9月25日0时后抵渝的,实施“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9月25日0时前抵渝的,实施“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
四、离开宁夏回族自治区超过7天且没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施“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