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临沂,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个人,他看到很多人都往银行里面存钱,觉得来钱快。于是就自己租了一个门面,开了一家能以假乱真的“中国建设银行”,可是他这发财梦还没做上几天,就被警方给彻底捣毁了。
2015年7月的一天,在山东临沂兰陵县兰陵镇艾曲村的一条街道上,突然响起了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
街上不少行人驻足观看,他们发现这里有一家新的“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开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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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一共有三个柜台,里面有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柜台里面摆放着身份证读卡器、保险柜,还有一部分存款存折。
在柜台的玻璃上面,贴着教市民识别假币的图案。从外表来看,这家“银行”没有任何问题,就连工作人员都以为自己是在银行上班。
然而,让所有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家“银行”却是当地的一名男子张强强,为了吸取他人资金而开设的一家“假银行”。
后来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赶到现场,他们第一时间都不敢置信,因为眼前的“银行”,实在是太像真的了。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怎么会有人傻到会开一家“假银行”?
7月13日上午,艾曲村的一位村民刘俊来到了网点,并且在里面存入了4万元现金。
存钱的时候,“银行”的工作人员读取了他的身份证,并且让他设立了密码。签字以后,又为他出具了一份“中国建设银行”的存折。
整套存钱的流程走下来,刘俊没有发现到任何的异常,因为他在别的银行存取款时,基本上也要走这些程序。
但是蹊跷的事情几天后就发生了!
刘俊是做生意的,时不时地就需要资金周转。几天以后,刘俊再次来到银行,打算取出一部分存款。但是工作人员却以“总行当日未结款”为由,没有给他办理取款手续。
这样一拖就拖了半个来月,实在着急用钱的刘俊,只好前往了县城的一家建行取款。但是让他震惊的是,柜员却告知他存折无法读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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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心里虽然很焦急,但他却坚信自己的存折没问题,更没有怀疑过之前存钱的“银行”是假的。
很快这件事就惊动了银行的经理,他将刘俊的存折拿到后经过仔细辨认,最终告诉他这是一张假的存折。只是因为做工实在太逼真了,所以连工作人员第一眼都没认出真假来。
银行方面开始询问刘俊存折的来历,并且经过查询,发现艾曲村根本就没有设立网点,于是银行经理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兰陵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此也十分重视,但是当时他们的心里也有疑问,到底是什么人会做这种事?简直是是太荒唐离谱了。
很快,民警就控制住了店里的三名女柜员,其中一名15岁的女孩,是张强强的女儿,另外两名二十来岁的女孩,则是他聘用来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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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的是,在民警询问她们是否知道这是“假银行”时,三个人都表示不知情,都以为自己确实在银行上班。
从此处也可以看出来,张强强所伪造的这家“银行”,实在是太逼真了。
据柜员交代,当天张强强不在“银行”,他去临沂出差了。为了能够抓捕犯罪嫌疑人,警方选择了在“银行”附近蹲守。
与此同时,办案民警查封了“银行”里面所有的相关设备,并且查出这家“银行”没有申报任何手续。
为了防止继续有人民群众上当受骗,民警很快就把“银行”门口的装饰标志、营业时间标识全部进行了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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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警方将涉嫌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犯罪嫌疑人张强强抓获,并且对他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事情败露以后,受害者刘俊作为证人,也前往了公安局配合调查取证,在看到张强强的那一刻,他的情绪十分激动,要求其尽快归还4万元存款。
但是由于这些钱已经被张强强挥霍一空,最终无奈之下,张强强只好给他打了欠条,分4次还清了所有欠款。
在整理相关证据的时候,民警发现张强强所制造的假存折,已经能够称得上以假乱真了。
假存折的正面,印有“中国建设银行行名、行徽。”下面有一行小字“助农存款一本通、德广天下惠赢乡村”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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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假存折以后,内页能看到定期存款金额、利率等等,并且在页面的右下角,加盖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支行兰陵分行艾曲网点物业专用章”。
被捕归案以后,张强强供述了自己这么做的动机,民警听过以后都感觉有点让人无语。
原来,张强强因为没有一技之长,所以一直都没有正经的工作,所以他时常会幻想着能够不劳而获。
在一段时间里,张强强观察到乡镇上的一些农村合作社,来来往往存钱的人络绎不绝,于是他就想,既然别人能把钱存在合作社,那么为什么自己不办一个呢?这样就可以吸收公众的存款,用于自己的日常消费。
这个念头冒出来以后,张强强就再也压不下去了。在准备开工之前,他专门去了一些银行合作社网点取经,观察内外的物品摆放陈设。
不久以后,张强强在艾曲村选了一个地段,缴纳了4000元的押金,租用了两间门面房,开始准备开“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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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强先是找到了当地的瓦匠工人,把门面房进行了装修,铺设了和真银行地面颜色一样的地砖,定制了一些桌椅和柜台。
之后,张强强又去了当地的一家广告公司,订做了“中国建设银行”的相关标志、标识,然后又去市区购买了电脑、打印机和读卡器。
这些东西准备妥当以后,张强强又去超市购买了橡皮材质的日期印章、私刻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支行兰陵分公司业务用章”公章。在办假证处以每个存折10元的价格,做了20余本“中国建设银行存折”。
一切准备工作做好以后,张强强开始经营这家“假银行”,但是由于“营业”时间较短,仅有当地人刘俊一人在里面存了4万元。
面对警方的讯问,张强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且一再称自己知道错了!自己就是脑袋进水了,不然也不会做出这么离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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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强被刑事拘留以后,在人证物证俱有的情况下,警方很快将案件转到了检察院、法院,张强强也为他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以案普法
张强强开“假银行”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张强强开“假银行”这件事上,我们应该得到一些警示,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千万不要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能为了钱财而走上歪门邪道。在日常的生活和平时的工作之中,一定要走正路,挣干干净净的钱,这样才能用得舒心也放心。
信源
法制时报《山东临沂一男子开山寨建行吸取存款》2015-0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