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餐饮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知书
各餐饮经营单位: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传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白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2022年3月12日)规定,特告知如下:
一、暂停包桌、自办宴席等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禁止餐饮经营单位、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用餐提供服务。
二、餐饮经营单位的单间(包房)开放数量不得超过单间(包房)总量的50%,大厅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总量的50%,保证就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
三、餐饮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扫码、测量体温、戴口罩、经营场所消杀等疫情防控规定,并做好相关记录。四、本告知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违反本告知书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