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9月29日,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防控信息平台推送密接信息,涉及我县户籍人员刘某,经流行病学调查,在我县活动轨迹如下:
9月28日15时30分,刘某从陕西省咸阳市自驾车(甘K52747)于20时14分到达西和(途中在宝鸡北服务区与阳性感染者同空间接触),20时20分至21时09分在岷州特色烤肉炒肉店休息并就餐,后驾车到十里镇姚河村“德青源种禽有限公司”,再无外出。
9月29日19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
请以上时段在相关区域有活动轨迹的所有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西和县疫防办电话:0939-6620921
西和县疾控中心电话:0939-6621871
西和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