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规则:
1.消费券每笔消费限用1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找零、不叠加使用。
2.消费券原则上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售卖。
3.使用消费券的同时可以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
4.消费券使用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消费者已使用,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消费者原付款卡。
扩展资料: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大众消费活力,在市商务局、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斗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以“投放600万元财政资金派发斗门消费券”的方式开展促消费活动。活动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