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第9号通告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9月29日(含)以来未曾核酸检测的,均须在10月5日(含)前主动接受一次检测(免费)。
一、采样时间
10月1日至10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22:00
二、采样对象
在集美区的所有人员(含生活、工作、旅行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台港澳及外籍人员等)。
三、采样地点
四、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福建健康码前往采样点接受采样。来厦旅行、商务人士请就近就地参加核酸检测。
2.采样时请自觉遵守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3.接种新冠疫苗者在接种48小时后方可参加核酸检测。
4.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于行动不便人员,村居将组织上门采样。
5.未按有关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将对其闽政通健康码赋“黄码”,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集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