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条件
(一)积分申请
自2022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邛崃市合法稳定住所,且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
(邛崃市市民中心积分办理咨询电话:028-88770127)
(二)未办理积分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其他来邛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 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 自2022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该区域连续居住满一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4. 自2022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或其他来邛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由邛崃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