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疾控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提示
一、9月22日以来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积极配合开展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9月22日-28日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应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实行“3天2检”。
三、对9月29日以来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采取“3+4”管控措施(即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四、对9月29日以来有新疆、内蒙古旅居史的入(返)迪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
五、人员管控期间核酸检测频次和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必须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州(市)。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来源:迪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