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衡阳疾控发布防疫提醒
一、岳阳市湘阴在闭环管控对象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10月2日17:40,湘阴县在许广高速湘阴服务区对小汽车(新AZM144)主动进行闭环管控。经核酸检测,车内阿力某江·莫某、阿布某某某曼吾吉2人初筛结果为阳性,10月3日00:30,岳阳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阳性,专家诊断为轻型感染者。目前,2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二、衡阳市珠晖区在过境列车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黄某某,为9月30日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赵某某的妻子,9月27日从外省乘坐Z136/Z137次列车,9月29日15:27抵衡转乘时,与赵某某一同作为同车次混检阳性人员的密接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9月29日、9月30日、10月1日三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0月2日核酸检测初检阳性,后经衡阳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阳性感染者已在定点医院进行隔离诊治,相关防控措施已落实到位。
三、郴州市苏仙区在外省入郴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吴某:男,18岁,系10月2日凌晨苏仙区发布的外省入郴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同行人员(父子关系)。10月2日在隔离管控期间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主要活动轨迹:同10月2日凌晨苏仙区发布的外省入苏仙区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吴某某一致。
四、岳阳市临湘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邹某,女,为无症状感染者刘某飞(外省来湘货车司机)的密接,10月2日18:52临湘市疾控中心初筛阳性。10月3日00:45,岳阳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省市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与邹某密接者12人已纳入集中隔离管控。
五、娄底市双峰县在外省返乡闭环转运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黄某于10月2日4时左右到达郑州站,在郑州火车站转乘T289次列车07车厢12号中铺前往长沙,14时17分到达长沙火车站,随即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10月3日0时30分,黄某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娄底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六、长沙市雨花区在外省来长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粟某某,男,53岁,10月2日从外省自驾货车抵长,当日初筛阳性,10月3日复核确认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日
10:43,到达长沙市雨花区白竹收费站,核查后即闭环管理;
15:20,经闭环引导至长沙红星全球农批中心临时隔离点隔离管控至闭环转运。
七、益阳市大通湖区集中隔离人员中新增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感染者4:刘某,男,系外省入大通湖区人员,与10月2日-3日公布的感染者1、感染者2、感染者3同乘一自驾车,10月1日早上7时抵达益南高速公路大通湖收费站,进行落地核酸采样,检测结果阴性。按照疫情防控要求,10月3日在集中隔离场所采样检测,经益阳市疾控中心、大通湖区人民医院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目前该人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日
07:00,益南高速公路大通湖收费站出口处健康服务站接受核酸采样;
07:37,到达河坝镇喜洋洋洗车行;
07:40,步行至河坝镇辉哥家菜馆吃早餐;
08:10,返回河坝镇喜洋洋洗车行取车;
08:15,到达河坝镇君临天下酒店;
08:19,到达河坝镇通程宾馆;
08:23,再次到达河坝镇君临天下酒店;
08:26,离开河坝镇君临天下酒店,返回金盆镇增福村二组家中,到家后一直在家休息未外出;
17:57,闭环转运至北洲子镇集中隔离点。
10月3日
07:00,从集中隔离点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健康防疫提醒
连日来,省内多个地市相继在外省入(返)湘人员中发现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现正值国庆假期,人口流动频繁,聚集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科学精准防控疫情,衡阳疾控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行,自觉遵守来衡提前报备,配合落地检测、“三天两检”等防疫措施!
01 非必要不远行
国庆假期,跨区域往返流动,接触人员复杂,感染风险增大,倡导广大市民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市、不跨省,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省市。同时主动劝导身边的亲朋好友,非必要不返乡,尽可能留在当地过节。如确需出行的,请关注“衡阳发布”、“健康衡阳”、“衡阳疾控”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近期衡阳市疫情防控有关通告和提醒,也可通过中国政府网或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按规定进行报备、审批。如遇与前述政策不一致的临时调整,请咨询市、县防控办或疾控中心。
特别提醒: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02 来衡提前报备
所有外省入(返)衡人员在抵衡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登陆微信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特别是10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区(县、市)旅居史人员,或与公布病例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单位和所在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对故意瞒报、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03 入衡配合查验
所有外省入(返)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衡,并配合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特别提醒: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及经营性密闭场所时,主动配合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04 入衡实行落地检
所有外省入(返)衡人员实行三天两检,即抵衡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入(返)衡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来自外溢风险高地区的入(返)衡人员,在完成三天两检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自没有社区传播地区的入 (返)衡人员,在完成三天两检前,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不能参加聚集活动。跨省自驾游人员,每到一地应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05 加强重点地区
入衡人员管理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各地购、销货商要掌握近期拟来衡的有新疆、宁夏等地旅居史货车司乘人员情况,劝导其暂缓来衡,有关货物采取其他运输方式来衡。对确需来衡的或已经在路途中的,各地购、销货商至少要提前一天将货车司乘人员信息向货物装卸地所在街道(乡镇)报备,同时督促货车司乘人员提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一入(返)湘报备登记”程序报备行程。
各高速路口或卡口要对所有入(返)衡人员加强“查验行程卡”“落地检”工作,对近7天有新疆、宁夏等地旅居史的人员采用单采单检的方式。对有新疆、宁夏等地旅居史的货车司乘人员和自驾入(返)衡人员,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做好入(返)衡人员的闭环管理工作。外省入衡货车司机,在入衡卡口要查验行程卡,落实“落地检”。对来自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入衡货车司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减少人员接触和社会面活动。如需在目的地居住的,要按照属地防控措施落实健康管理。
06 严控聚集活动
国庆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聚集性活动及大型会议管理。对确需举办的,应倡导线上举办,小规模举办,实行“一活动一防控方案一应急预案”。参加活动人员须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07 做好健康监测
密切关注个人及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近期旅居史。密切留意疫情走势。返衡后若您发现近7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阳性人员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请主动向社区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旅途中所有的票据保留好,以备不时之需。
08 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亮健康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假日期间,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走亲访友串门活动,不组织、不参与集体性聚餐聚会,不扎堆,不聚集,自觉遵守防疫措施。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应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