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沧州海兴县新增1名无症状感染者(附活动轨迹)

热点资讯2022-10-04 12:28:13智慧百科

10月3日沧州海兴县新增1名无症状感染者(附活动轨迹)

  海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海兴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0月3日,海兴县发现1例外地来海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系浙江省确诊病例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已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

  10月1日16:50分乘MF8292航班由乌鲁木齐飞往山西太原(佩戴口罩),20:00到达山西太原机场,21:05分在机场核酸检测阴性。22:31分乘坐K610次列车由太原至石家庄北站。

  10月2日0:30分到达石家庄北站后落地核酸及抗原检测,抗原结果阴性后出站,站外乘坐出租车到达石家庄市裕华区家中,10:10分乘坐私家车从石家庄家中出发,13:10分左右在石黄高速沧州东高速口下高速,随即沿283省道途经盐山,14:00到达海兴县张会亭乡温暖庄村,居家未外出。23:20分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

  10月3日凌晨,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结果阳性,经沧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随后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

  请与上述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居家健康监测尽量不外出;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拨打120到指定医院就诊,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海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4日

本文标签: 海兴县  核酸  阳性  肺炎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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