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衡阳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2022年10月4日,衡阳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胡某某,男,10月2日乘坐红土A67296次航班自外省到达长沙黄花机场,作为高风险入衡人员予以闭环转运并集中隔离。10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0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0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衡阳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衡阳市定点医院。
衡阳县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规范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胡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日
12:0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中路945号消防救援站门口乘坐的士到达乌鲁木齐市东区格林天辰艺术主题酒店。
13:04,入住格林天辰艺术主题酒店8509室。
10月2日
15: 41,酒店退房,在宾馆门口乘坐的士前往乌鲁木齐市地窝堡机场16:01 ,到达乌鲁木齐市地窝堡机场T2航站楼18:00 ,乘坐红土A67296航班,座位12E21:48, 到达长沙黄花机场,长沙市防疫专车在停机坪转运到长沙市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10月3日
10:00 ,由衡阳市防疫专车闭环转运到衡阳市石鼓高速收费站,再由衡阳县防疫专车闭环转运到西渡隔离点集中隔离。
10月4日
20:45 转运至衡阳市定点医院隔离诊治。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此呼吁广大群众,与上述阳性感染者有过接触史、乘坐同一次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同时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自觉配合公共场所测温查码等防控要求,加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
衡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