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省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频发,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风险人群管控。重点疫情发生地入株风险人员,须主动报备,并配合落实落地检、三天两检、隔离管控等措施。所有外省入株的货车司乘人员落实提前报备、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落地检等措施,确保“点对点”相对闭环管理,尤其是新疆、宁夏等重点风险地区入株的货运司机严格闭环管理。
二、强化健康服务管理。近7天有株洲地区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前报备,入株后落实“三天两检”(即入株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三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期间避免与他人接触。全市常态化核酸采样点在10月6日~8日延长采样时间至24时。
三、强化“四方责任”落实。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有外出旅居史人员做好提前报备并落实“三天两检”。社区(村)应加强日常排查,建立市外流动人员管理台账,特别是针对省外和省内湘西凤凰县、长沙望城区等重点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做好风险排查。个人和家庭承担自我健康管理责任,应当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服从、配合、协助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开展工作。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营业单位,对入住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游景区和密闭娱乐场所等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行程卡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学校师生员工返校前做好旅居史、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以及健康状况排查。
五、强化舆论监管引导。倡导主动报备行程、科学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常态化核酸检测等。宣传媒体将对不扫场所码、不落实查验措施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典型”曝光,拒不整改的,由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文旅广体、商务、税务等主管部门进行驻点督查。
六、强化全民依法抗疫。不扫场所码、不戴口罩、不配合健康管理等造成传播风险的个人,其产生的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等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违反疫情有关规定、造成传播风险的线索,经核实确认后,视情况给予线索举报人500-10000元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至2022年10月3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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