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10月7日发布《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69号通告》:
一、主动参加核酸检测。
全市在10月6日-7日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基础上,于10月8日—9日、10月10日—11日再开展两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主动参加每一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重点岗位人群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频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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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来(返)苏州人员须在抵达后12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省外来(返)苏州人员要进行3天2检(间隔大于24小时)。
对未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人员,将以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进而赋码管理。
二、做好核酸证明查验。
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要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返岗、返校人员及时参加核酸检测。
进入工作单位、学校等场所,均需严格查验“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证明)。
乘坐轨道交通、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可安排随机抽查。
对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进行人工登记。
三、积极主动报备行程。
近期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入境人员,以及省外来(返)苏州人员,提前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单位主动报备。
倡导来(返)苏州人员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切实加强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单位和个人发现异常情况和涉疫线索,请立即打“12345”或“110”,或联系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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