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 李某某,女,47岁,现住平江县汉昌街道三犊源。11月26日核酸检测初筛结果为阳性,复核结果为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无症状感染者李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4日
8:02 从家中步行到平江县影剧院核酸移动车采核酸;
9:00 到西街马记老面包子店买早餐;
10:20 步行到东街民建路迅达厨电专卖店购物;
10:38 步行至东街万兴佳亿超市购物;
11:17 步行到优悦鲜生超市买米,后步行回家;
16:00 步行到优悦鲜生超市购物,后步行回家;
19:16 步行到犁头嘴安踏店购物,19:23离开;
19:50 步行到东街安踏店购物,19:53离开;
19:55 步行到东街乔丹店购物;
20:01 步行到万兴佳亿超市购物;
20:37 步行到犁头嘴安踏店购物,20:46离开后回家,未再外出。
11月25日
9:30 步行到西街老菜市场门口购物,后回家;
15:30 步行半个小时至城坪村;
19:00 步行经司法局、影剧院路口、犁头嘴、景观桥到天岳广场散步;
19: 50 在比一比超市购物,20:27离开。
20:40 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6日
8:00 步行到影剧院核酸移动车窗口采样,后到启明广场散步;
9:00 步行至老中医院对面羊奶粉店聊天;
11:00 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7:42 接到平江县疾控中心电话通知混管检测结果出现异常,配合隔离。
23:00 经平江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为初筛阳性,复核阳性。
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0730-6699968),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平江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平防疫要求。所有来返平人员应严格落实“入县即检”防疫措施。所有外省来(返)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上主动报备,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平江,并在入平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3天3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入(返)平人员抵平后不满5天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平江县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