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汕头市金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关于金平区发现1名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的情况通报》
11月21日下午,我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名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人员许某某,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专用隔离场所隔离治疗。
接报后,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组织开展流调、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场所封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
许某某有关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9日
9:30-17:00在澄海区金融大厦澄海农业银行办事;
17:00-18:10乘坐网约车到龙湖区苏宁广场上班场所;
18:10-21:30骑共享电动车回家(汕樟路24号华坞新村30座),在家休息;
21:30-次日1:30在博爱路步行街26号利庄休闲茶座与朋友喝茶。
11月20日
1:44-3:18骑共享电动车到汕樟路45号金樟肠粉店吃饭;
3:18-8:30 回家休息;
8:30-18:30骑共享电动车到单位上班;
18:30-20:00骑共享电动车离开单位返回家中,期间无外出;
20:00-20:40左右骑共享电动车到新湖社区三让路一横6号便民点采核酸;
20:40-21:30骑共享电动车到水仙园32幢朋友家做客;
21:30-22:40左右因接到疾控中心电话通知,随即骑共享电动车返回家中,后再无外出;
22:40转至集中隔离点纳入管控。
除上述轨迹外,许某某没有在我市其他区域活动。请与上述轨迹有交集的市民朋友尽快向属地社区(村)、酒店或工作单位报备,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权威信息,自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所有外市来(返)汕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汕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酒店或工作单位报备并实施核酸检测“3天3检”,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跨省及省内发生疫情城市货车司乘人员到达前须提前24小时主动报备,及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或防控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抵达后第一时间落实“落地检”和“单管单采”。
接种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手段,请广大市民朋友尽快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