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在南京属于人才安居政策里面的F类人才。
关于博士F类人才的要求:
① 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② 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是在南京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注意:
F类人才租赁补贴与人社部门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存在部门交叉检验不及时,部分人才重复享受补贴等情况,本次将两类补贴进行了合并,F类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统一纳入市人社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租赁补贴的受理、标准和享受期限按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博士补贴标准仍然为每月2000元,补贴期限由5年调整为累计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