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红兵
1月12日,扬子新材发布关于通过公开交易场所意向挂牌出售所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的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于公开交易场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公开交易场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俄联合”)51%股权。公司于1月11日通过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意向转让公告,拟转让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意向价格为人民币1,010万元(仅做意向参考),公告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7日。
扬子新材表示,根据意向转让公告,意向方应承诺同意:“(1)意向方、意向方的关联方及前述主体的利益相关方,与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2)如成为受让方须协助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对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俄罗斯穆勒姆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开展2018至2022年财务数据审计工作;若审计发现2022年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51%净资产超出1010万元,超出部分归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受让方应以适当方式返还给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其它消息面上,除拟转让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外,扬子新材近期引发市场关注的便是公司被立案调查事件。2022年12月29日晚间,扬子新材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2年12月7日,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扬子新材股东户数为2.396万户。据《红周刊》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扬子新材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2年12月29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22年12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公开信息显示,扬子新材创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5.12亿元,2012年在深交所上市。对于证监会对扬子新材的立案调查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