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市指挥部研究,即日起就进一步优化近期疫情防控措施明确如下:
一、促进返岗复工。
对居家隔离康复感染者,自出现症状之日起,居家隔离须满7天。如满7天时,在未使用退烧药情况下,发热症状消退超过24小时,且其他症状好转的,可解除隔离;如满7天时,仍有发热症状,待发热症状消退超过24小时,且其他症状好转后,解除隔离。解除隔离人员可返岗复工,无需再进行核酸和抗原检测。特殊行业和岗位的隔离康复和返岗要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非必要不查核酸证明”。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积极倡导无症状感染者正常上班。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无症状和轻症干部职工,根据身体状况和岗位需要,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正常上班。各级单位不得擅自加码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查验抗原或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三、强化宣传引导。
引导市民规范佩戴口罩、居家治疗规范用药、无症状不做核酸、无症状不用药,加快推进老年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推进建立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绿色转诊通道,守护好老年人群生命健康。
四、创新社区服务管理。
建立完善社区微信群等线上服务通道,组建线上服务团队,满足辖区群众日常问诊、用药等咨询需求。同时,要不断畅通线上服务通道,倡导建立线上共享、单位内互助、邻里间互帮等药品分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