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新生儿医保报销条件
①出生后3个月内完成入户(本市户籍);
②出生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手续,并补缴出生前一个月到办理参保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新生儿医保补缴
①新生儿出生次月起三个月内可申请补缴,逾期将不能再申请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新生儿如有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补缴期间所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保费用,按相关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③城镇居民新生儿到户籍所属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户籍属于东区的城镇居民到所属社区办理参保、补缴手续)申请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
④新生儿医疗保险补缴业务受理时限为:每月1日至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