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重要通告:
为防止人员流动带来疫情外溢和传播,从2022年3月14日起,禁止本市人员跨市流动。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长春市的,请到当地派出所登记,返回后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隔离管控。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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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管理:8个“要”
1、隔离房间要符合“单人单间单卫”。
2、要加装电子门锁。
3、隔离人员及同居的家庭成员、室友原则上不准外出,每天要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两次居家隔离人员体温等健康状况。
4、医疗机构要上门采集鼻咽拭子。
5、社区要提供生活保障。
6、没有符合条件的居家隔离场所要在集中隔离场所完成健康管理。
7、出现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要主动报告“社区三人小组”,及时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8、其他急症就诊要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