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文件规定,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3名。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邯山区教体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共63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
高中教师岗位招聘3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2人;
初中教师岗位招聘8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2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6人;
小学教师岗位招聘42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21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9人,定向岗位招聘2人;
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10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4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6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要求见附表一《邯山区2022年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0月13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户籍以2022年10月13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相应学位。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相应学位。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幼儿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5)定向招聘岗位(小学语文岗位、小学数学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邯郸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邯郸市服务且2022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邯郸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邯郸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22年9月27日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 www.hdhs.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9日9:00至17:00。
3、报名网址:报名前一天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 hdhs.gov.cn)发布报名网站链接。
4、资格审查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邯山区政府官网公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的工作时间,考生到邯郸市邯山区人社局(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58号5楼525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办理退费手续时请携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师心理学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满分200分。
2、笔试命题。笔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单科0分或者总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区区域,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
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邯山区政府官网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邯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3.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持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报名应聘;对于受疫情影响的高校毕业生,不受上述教师资格条件限制,聘用后应在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定向岗位的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退伍证等;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面试前,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邯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五)面试
1、面试地点在本区区域,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于面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每场面试前,由工作人员当场公开抽取试讲题目,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不进行现场备课。
3、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4、各岗位试讲范围确定后,于面试前1天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5、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9、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区人社局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考察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出现并列,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邯山区人社局审核并报邯山区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以及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和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报考在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本招聘方案实施前,由邯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并严格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咨询电话:0310-3128785(邯山区人社局事业科)
0310-5508025(邯山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0-8038719(邯山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