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对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市外其他口岸入境人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推送区域协查的来渝返渝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②对高、中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③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施行7天居家隔离和7天健康监测(在这14天当中,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④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高风险岗位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这14天当中,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要求居家观察)。
⑤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渝返渝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渝返渝人员,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要求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隔离)。
⑥对陆路边境口岸城市的来渝返渝人员,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在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⑦其余市外来渝返渝人员,引导其在24小时内主动做1次核酸检测。
自我健康监测期间,要遵循不聚餐、不聚集、不到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乘坐出租车、网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