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名校优才补贴政策
申报范围
在新区创业(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1年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之日前已在新区单位连续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工薪所得税。其中用人单位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要求其工商注册地和税收征管关系均在金普新区。
申报条件
“名校优才”是指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和全球排名前200的海外高校(港澳台地区高校参照同一标准)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
双一流大学名单:双一流大学名单.doc
全球排名前200的海外高校参考国际上公认四大排名权威机构排名,具体包括:
1.美国的USNEWS大学排名;
2.英国的QS世界大学排名;
3.英国的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
4.中国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照博士、硕士、学士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分5年平均发放(每年发放补贴前将对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资质进行复核)。发放补贴期间,“名校优才”需按约履行劳动(聘用)合同,如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则停发剩余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与安家费补贴不能重复兼得。
受理方式
网上申请:http://policyreport.dljp.gov.cn:34128/kfqjbfs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濛
电话:65891587
地址:开发区人才广场二楼17号窗口(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