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盛兴热电有限公司
一、收费时间:自2022年9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逾期未缴费的,自逾期之日起收取应交取暖费的1‰/日违约金。
二、收费标准:居民(套内建筑面积)24元/㎡,非居民(建筑面积)31.71元/㎡。
三、交费方式及注意事项:
1、交费用户需根据往年缴费收据所示的4或5位用户编码(编码在往年收费收据上查看,工作日拨打3530867或到公司供热服务中心查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山东海化盛兴热电有限公司)缴费。需收据或发票的,凭交费凭条或交费截图到公司供热服务中心登记办理。
2、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请务必于2022年10月15日前拆除私自安装的管道泵、放水阀!未安装平衡阀或私自拆除损坏平衡阀的,须恢复。逾期未整改者,一经发现,将停止该用户用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该用户负责。
3、公司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名义,收取您的现金或要求您将款项存入个人账户,请按公示渠道缴纳取暖费,以防上当受骗!如果您发现公司工作人员私自向您收取费用,其已涉嫌职务犯罪,请拨打公司热线投诉或直接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