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吕栋】
10月11日,企查查信息显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被告为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翔毅迅达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不正当竞争,该案将于10月19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观察者网就具体案情联系腾讯、OPPO方面,对方暂未提供更多信息。
企查查截图
就在今年5月,腾讯刚在济南市中院起诉了另一家国内手机厂商vivo,案由同样为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
此轮诉讼是腾讯应用宝指控vivo利用手机底层系统优势,通过插入弹窗、文字、按钮、设置风险检测等方式,限制用户正常下载安装应用宝以及通过应用宝下载安装应用,同时诱导用户到vivo自带的应用商店下载或安装应用,以此获得更多流量和商业利益。
在5月20日开庭前,法院已做出行为保全民事裁定,要求vivo立即停止在vivo手机上以插入弹窗、文字、按钮、设置风险检测等方式,妨碍应用宝应用正常运行以及通过以上方式为vivo应用商店导流的行为。
腾讯起诉OPPO一案是否与vivo类似,暂不得而知。但手机应用商店的流量入口属性,已使其成为腾讯和手机大厂们的必争之地。当下,在微信内部打开某个外部链接,应用宝就“蹦”出来了。而用vivo的应用商店搜索“应用宝”,则会被“温馨提示”使用自带的才安全便捷。
市场上有观点指出,不像苹果的iOS生态比较封闭,安卓手机应用渠道众多。在百花齐放的市场格局下,谁都想要分一杯羹。各大品牌都在争夺市场份额,也无可厚非,但这并不是良性的市场竞争。手机厂商与第三方软件提供商较量的背后需要的是更加开放、包容的市场。
实际上,腾讯和vivo、OPPO、华为早在几年前就曾对簿过公堂。
例如2017年5月,腾讯向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诉称,OPPO用户一旦下载“腾讯手机管家”,便会被强制注册OPPO帐号。该公司认为,OPPO手机生产商用技术手段干扰软件正常运行,构成不正当竞争。此后,腾讯还曾将此事起诉至法院,要求被申请人赔偿损失8000万。
但在涉案不当行为被民事裁定书制止后,法院认为,纠纷双方分别主攻软件和硬件,并非水火不容的对手,有合作空间。经过法官反复沟通,最终腾讯主动撤回诉讼,双方握手言和,还签订了深度合作的协议。
2018年,腾讯还曾与华为发生过不正当竞争纠纷。
彼时腾讯在重庆诉称,用户使用华为手机等设备下载“应用宝”的过程中,反复出现“未经华为应用市场兼容性与安全检测,请谨慎安装”等风险提示,可能会影响“应用宝”用户的判断、干扰用户的选择。但最终在当年4月,腾讯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除此之外,2016年小米与360也曾互诉不正当竞争。
小米当时指控,360恶意诱骗安装名为“雷电OS”的程序,在用户并不知情的情况下静默执行Root刷机行为。而360方面则针锋相对,称雷电OS是比MIUI更适合小米的OS,且体积小运行快,安全性能好,省电省流量。随后双方都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把对方告上法庭,索赔金额均为2000万元。
市场上有律师指出,网络服务提供商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在未经其他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侵犯了消费者对知情权、选择权,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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