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许坚被开除党籍、政务开除!)
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许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政务开除
日前,经南昌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青云谱区纪委区监委对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许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坚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调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设“小金库”,大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政商关系亲清不分,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肆违规干预、插手砂石生产经营;贪恋金钱物质,痴迷打牌、炒股;“靠砂吃砂”,主动向“砂老板”“船老大”要钱,甘于被围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破坏砂石生产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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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许坚开除党籍处分,由南昌市监察委员会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给予其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许坚简历
许坚,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大专学历,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10月至1986年10月,部队服役;
1986年10月至1987年5月,待安置;
1987年5月至1992年9月,南昌市煤气公司工作;
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无锡市城建职工大学读书;
1995年7月至2009年11月,历任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管线分公司副经理、昌申市政工程公司经理、管线分公司经理;
2009年11月至2012年6月,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监(信访)部部长;
2012年6月至2013年2月,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年2月至2019年7月,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2019年7月至2022年9月,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来源:廉洁南昌
延伸阅读
以权猎色、用钱养色,杨玉平被“双开”
据廉洁江西9月30日消息,日前,经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对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杨玉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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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杨玉平搞“小圈子”“小团伙”;为求职级晋升大搞迷信活动;长期占用公有住房;利用干部人事权经营人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公然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权猎色、用钱养色,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贪欲膨胀,利用职权在工程承接、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牟利,被撤职后不仅不感恩组织挽救,反而变本加厉,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不法商人撑腰站台,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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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宜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玉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宜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简历显示,杨玉平一直在宜春工作。曾历任万载县委常委、副县长,万载县委副书记,铜鼓县县长,高安市市长,丰城市委书记等职。 2016年8月,他任宜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后任副市长。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中特别指出,杨玉平“被撤职后不仅不感恩组织挽救,反而变本加厉,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不法商人撑腰站台,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据中宏网报道,这里的“撤职”指的是,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根据国务院对事故调查情况的通报,杨玉平2011年5月至2016年8月任丰城市委书记,其中,2016年4月至8月,同时主持丰城市政府工作,违规干预、越权批准设立丰城鼎力建材公司搅拌站,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2018年1月,杨玉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018年2月,杨玉平任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2019年6月任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至今年5月被查。
杨玉平简历
杨玉平,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在职大学学历,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
1984年8月至1987年7月,樟树市团委干部;
1987年7月至1997年8月,历任樟树市委办干部、副科级秘书,洋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观上乡党委书记,洋湖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7年8月至2000年12月,樟树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0年12月至2002年3月,铜鼓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2年3月至2002年11月,万载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2年11月至2004年9月,万载县委副书记;
2004年9月至2009年10月,铜鼓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年10月至2011年5月,高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年5月至2016年8月,丰城市委书记;
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宜春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宜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8年1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018年1月至2018年2月,待安排;
2018年2月至2019年6月,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2019年6月,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