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新冠肺炎疫情公告2022第11号
2022年3月24日,我市在对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经医疗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院治疗。该无症状感染者家住南湖壹号6号楼。其行程轨迹如下:
3月10日
06:46 乘坐出租车到博文学校
13:00 博文学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21:40 乘坐私家车返回南湖壹号6号楼姥姥家
3月11日
06:37 乘坐208公交车(吉E03999D)在南湖壹号公交站点上车,到博文学校站下车(全程佩戴口罩)
21:40 乘坐私家车返回南湖壹号6号楼姥姥家
3月12-19日
居家
3月20日
15:00 南湖壹号党群服务站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3月21日
居家
3月22日
08:00 隔离管控
请上述时间段与该无症状感染者有行程轨迹重叠的人员,主动向梅河口市疾控中心(0435-5097700)进行报备,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对不报、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梅河口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