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人才政策住房保障
专家楼。具有突破关键技术和成果转化能力、可推动我区重点产业或带动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国内顶尖专家(团队),经认定,可免费入住专家楼。
人才社区。重点企业首次全职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开展关键项目攻关的团队,在我区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免租金入住人才社区2年、5年。
人才公寓。区属事业单位首次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在我区无自有住房的,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5年。
青年人才驿站。来璧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大学毕业后三年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就读高校和户籍所在地均在重庆市璧山区外的,可免租金入住青年人才驿站3个月,确有需要的,经认定可延长至6个月。租住期满经审核可申请续租,续租期间给予租金减半优惠,续租期不超过3个月。
租房补贴。重点企业首次全职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我区无自有住房,自行租住的,按照企业实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0%给予资助。硕士每月资助金额不超过500元,博士不超过800元,分别连续补助2年、5年。
购房补贴。重点企业全职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璧缴纳社保1年以上,在璧购买首套住房的,经认定,按首套购房地方综合贡献部分给予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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