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镇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号)

热点资讯2022-03-21 13:28:01未知

石排镇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号)

  自3月13日以来,我镇已在全镇范围内完成5轮全员核酸检测,全镇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但基本可控。为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厂企业落实“一企一策”“一厂一案”,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外来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员工按照“三点一线”(工作、就餐、住宿)活动,固定工位、餐位、床位、活动轨迹。对在防范区和管控区内未发生疫情的企业,可在落实“一企一策”“一厂一案”的前提下,参照上述要求开展正常生产经营。商业楼宇内单位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办公,有条件的提倡居家办公。建筑工地按住建部门要求有序施工。

  二、小区、社区保留必要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场所码”,24小时值守,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完成扫场所码及查验绿码无误后可正常通行。访客和外地来莞返莞人员,要详细了解访客来源地和14天内旅居史,对车辆司机和乘车人逐一登记。所有外卖、快递、投递等不进入小区、社区,继续实行无接触配送,在指定区域进行转存取。

  三、农贸(集贸)市场、药店、生活超市等重点场所,在严格落实健康监测服务“五件套”(测温、扫码、亮码、戴口罩、消毒)、限流(按最大接待能力的50%实行)等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四、经营性餐饮场所继续暂停堂食,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和盒饭分餐服务。各单位食堂(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企业等食堂)继续暂停堂食,实行送餐或自带餐具打包用餐。

  五、除卡拉OK(KTV)、棋牌室、影剧院、网吧、台球厅、书吧、歌厅、酒吧、图书馆、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洗浴中心、沐足、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康就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密闭经营场所外,其他各类经营场所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营业,采取预约、错峰、限流(按最大接待能力的50%实行)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扎堆。

  六、符合开业条件的场所经营者,需做好员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及个人防护工作,开业前经营场所必须完成一轮全面消杀。营业期间必须做好顾客核酸查验工作,顾客需要持有自3月13日以来,至少4次核酸阴性证明才能进入场所;入口处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措施。营业期间严格控制人流(按最大接待能力的50%实行)。如发现没有落实相关防疫措施,责令停业整顿。

  七、公园、旅游景区有序开放,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最大接待能力的50%实行),游客进入园区时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园区内不扎堆、不聚集。

  八、控制公共交通频次以及客运班线、公共交通工具发车班次,公共交通限制载客量保持在限定值50%以下。

  九、除普通高中高三寄宿学生外,各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暂停线下教学。

  十、全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人员采用“两点一线”工作生活模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及聚集性活动。

  十一、全镇人员非必要不离莞,确有特殊需要,一律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莞。外市入镇返镇人员行程卡如带有“*”号,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

  十二、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一律暂停举办,暂停游园会、集市、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

  十三、请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干咳、咽痛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上述措施自3月20日15时起在我镇除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和涉疫重点场所外的范围内开始实施,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和涉疫重点场所继续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

  东莞市石排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本文标签: 核酸  防控  测温  场所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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