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14号)
2022年3月25日6时30分,利辛县疾控中心对3月19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某同车返乡的密切接触者纪某某(系王某某妻子,集中隔离点管控人员)进行采样,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现已送至定点医院医学观察,并依规有序开展溯源流调、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环境消杀等处置工作。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非必要,不返乡。为保障您和他人健康,请时刻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吃熟食、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咨询电话0558-8816126、8805291
利辛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