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衡阳县实施部分区域临时封控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0月16日18时起,衡阳县实施部分区域临时封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将石市镇、界牌镇、界牌片区实行临时封控措施,期间实行“人不出镇(区)、错峰取物”,区域内前3天连续开展3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二、石市镇、界牌镇、界牌片区强化社会面管控。原则上不开展线下节庆和大型会议、联欢、聚餐等活动。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如须外出,需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扫(亮)码等防控措施。
三、 外地来(返)衡阳县人员请严格执行入衡阳县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衡阳县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入衡阳县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在3天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 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措施自2022年10月16日18时即时生效,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恢复常态化防控措施另行通知。
衡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