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封控区、管控区的公告(第11号)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县中心城区已完成三轮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仍是我们的首要任务。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我县将在从严从紧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封控区和管控区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原划定的封控区和管控区进行调整。调整后:
(一)封控区
1、伟星三期6号楼栋;
2、金源华府23号楼栋;
3、万鑫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二)管控区
1、锦绣江南小区1号楼栋第1单元和22号楼栋第3单元;
2、上富镇新农贸市场小区A06栋第3单元;
3、滨江世纪城11栋第2单元;
4、滨江世纪城2-2物业办公室;
5、东门小组东门综合大楼15号楼(独立单元);
6、回栏路巨峰广告楼上(独立单元);
7、洗沙路181号水晶坊第一坊店;
8、华林春天小区7号楼栋第1单元;
9、建设南路28号;
10、潦河西路441号3栋;
11、九天丽景小区3号楼第2单元和6号楼第2单元;
12、水墨林溪19栋第1单元;
13、星光一期2栋第2单元;
14、上海(奉新)威万国际物流公司;
15、城南幼儿园。
(三)防范区
除以上封控区和管控区之外的地方均为防范区,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序流动。
二、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高三年级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三、稳步启动企业复工复产。各企业、重点项目、工地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认真做好厂区、车间、工地消杀及员工核酸检测、食堂通风分餐等防疫工作,全体员工实行辖区内工作地、居住地“两点一线”,进入厂区、园区、工地须严格执行测体温、扫双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四、其他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将继续按照《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工作的公告》(第3号)严格执行。
战疫仍在进行,胜利终将到来。请广大市民认真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要求,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本公告自2022年3月23日九时起执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奉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