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海南区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情况的通告
10月16日,海南区在“应检尽检”中发现1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我区及时找到相关人员,在对其核酸检测后,又发现1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海南区第一时间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排查、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管控。目前,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现将其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1,近期海南区主要行动轨迹:10月9日,7:00-11:40在第十八中学初三15班上课;12:00返回东方丽景小区11号楼家中后未外出。
10月10日,8:00在东方丽景大门右边第二家超市购物;8:00-11:40在第十八中学初三15班上课;12:00返回东方丽景11号楼家中;14:30到学校取书包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10月11日—15日,在家中上网课,期间去过小区的健身器材锻炼;
10月16日,9:53左右在海南区第十八中学进行核酸采样,于17:35左右接到10:1结果混管异常通知后就地等待核酸采样。
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2,近期海南区主要行动轨迹:10月9日,15:45—24:00在乌海化工上班。
10月10日,1:00左右乘坐通勤车返回家中;15:49在海南华联超市购物;16:06在品一果蔬购物;17:53在东方丽景小区外村长果蔬菜店购物后返回家中;乘坐通勤车23:00到达乌海化工上班。
10月11日,7:00下班后乘坐通勤车于9:00返回家中无外出;乘坐通勤车23:00到达乌海化工上班。
10月12日,7:00下班后乘坐通勤车返回海南,于9:27在海南东方丽景东侧秋菜市场购物后返回家中无外出;乘坐通勤车23:00到达乌海化工上班。
10月13日,7:00下班后乘坐通勤车于9:20返回家中;10:37在海南区拉僧仲姜龙干果糖果炒货批发部购物;10:50在海南区拉僧仲街道巴彦乌素大街文图速印店打印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10月14日,7:00坐通勤车到达乌海化工上班,参加班前会,交接班后在中控室工作,中午到一楼打饭后返回中控室就餐。16:20交接班后乘坐通勤车于18:00返回家中;18:14在东方丽景小区东门流动摊位“胜华百货”购物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10月15日,7:00坐通勤车到达乌海化工上班,参加班前会,交接班后在中控室工作,中午到一楼打饭后返回中控室就餐。16:20交接班后乘坐通勤车于18:00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16日,14:45在东方丽景小区外乘坐通勤车到乌海化工上班,下车后直接前往乌海化工碳材楼,到二楼碳材中控室工作,参加班前会,交接班后在中控室工作,期间去了一次卫生间。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或疾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海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提醒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3-6993131
海勃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3-3890026
乌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3-3036052
海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3-2796758
海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