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鉴于当前大连地区疫情严峻形势,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总指挥部研究,决定自3月20日0时起,我市相关行业防控要求执行如下措施:
一、全市线路客运车辆、城区公共交通车辆暂停运营。
二、全市餐饮行业经营场所暂停堂食。
三、暂停广场舞等社会聚集性文娱活动。
上述规定要严格落实和执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对拒不执行防控总指挥部工作指令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法律责任,并实施信用惩戒。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恢复时间将视疫情发展变化适时调整。
瓦房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