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二)
经专家研判,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0月24日1时至10月26日24时,在执行10月23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一)》基础上,增加实施以下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
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请市民朋友积极配合核酸检测,按照所在街道或社区的通知指引,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二、赤岗街道、凤阳街道和江海街道:
货运场所、批发市场、工业园区等暂停生产经营活动。
三、中大纺织商圈:
所有批发市场、物流园区(理货区)等暂停生产经营活动。
四、凤阳街道凤和经济联社康乐、鹭江围合管理区域,赤岗街道客村片区:
除疫情防控、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民生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医疗机构之外,其他企业、商户暂停生产经营活动。
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片区,倡导非必要不进入本片区。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一)》
》》《海珠区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