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核酸检测异常人员王某军在我县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0月24日11点26分,我中心收到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函称:涿州市核酸检测异常人员王某军于2022年10月22日14时左右前往涞水县建昌中医门诊(王村镇王村村第二卫生室)就诊,现将停留期间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王某军于2022年10月22日14时左右与妻子、女儿前往涞水县建昌中医门诊(王村镇王村村第二卫生室)就诊,妻子未下车,两个女儿与王某军在中医门诊停留,16时16分付款离开。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涞水县防控办电话:0312-4569571
涞水县疾控中心电话:0312-4522346
涞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