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胡天祥
电梯里的广告收入、小区公共场地的停车费、快递柜的场地租金……住宅小区公共部分带来的收益与日俱增,业主能享受到福利吗?
据湖北经视报道,10月23日,武汉市武昌城市公园小区业主纷纷收到来自小区“公共收益”的“现金大礼包”,有业主领到一千多元,小区业委会介绍,近期将会有近100万公共收益陆续发放给1023户业主。
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周曼介绍,本次派发的公共收益是由业委会发起,联合物业共同实施,小区共有1023户,此次发放的公共收益是按每户的住宅面积来算的,每平方米发9元。资金来源主要是近3年度小区的公共收益,包括车位费和电梯广告收入、门面租金等。
“这次拿出业委会账户上的99万余元发放给业主,其余部分则用于今后小区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周曼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杨登基律师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例如很多小区会在业主的共有部分设置广告,这些广告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应该属于业主共有。再如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的车位,出租车位的租金收入,在扣除合理的成本之后,也应该属于业主共有。
图源:图虫创意
小区物业给业主发钱的新闻并非个案。
位于湖南长沙的建安新商汇小区曾烂尾近8年。2019年底,建安新商汇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于次年成立自管物业公司。随着小区物业管理逐步走向正轨,加上每天都有固定的公共收益,小区管理渐上正轨。今年国庆节,建安新商汇小区拿出近30万元公共收益发放给小区业主,业主最多可领到15800元。
2022年9月24日,武汉中建康城小区决定给每户业主发放一张百元购物卡。据了解,该小区2021年度公共收益共59.8万元,除必要开支外还有结余。于是,小区业委会决定给每户业主发放一张百元购物卡,此次发放金额共为22.28万元,占年度公共收益的3成。
小区公共收益该如何合理分配?
杨登基表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一家头部物管公司总经理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在日常公共收益使用方面,公司会通过业主表决授权在社区开展多种经营服务,并且与业主确认好公共收益的分摊比例、使用用途。“另一种方式是公司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或物业服务合同、协议中进行协议约定,要求大部分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该高管续称,公司还会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每半年度在物业服务中心及社区公告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让业主能够通过社区公开渠道了解所在社区的相关收益明细。
中指研究院表示,近年来,在物业缴费中业主和物业长期存在争执,多有业主对于某项物业款项收取不合理的控诉,尤其是公共区域的费用及收益是业主最为关心、也是矛盾最为集中的地方。
“毕竟对于业主来说,公共区域的公摊费是一分不少地在缴纳着,但收益却是半分都看不清。对于公共区域的收益都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同收益,但大多数业主却只能看到自己交出去的责任,而看不到收回来的权益。”中指研究院续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