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阮某某,男,51岁,租住于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祭旗坡社区安置地财富路附近民房。10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0月25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廖某某,女,59岁,家住大祥区颐和苑小区1栋。10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10月25日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区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的全面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和场所消毒工作。
经初步流调,阮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0日
07:00-11:50乘坐56路到三一重工东门站下车,步行至工地务工;
11:50-12:20工地中餐;
12:20-17:00步行至工地务工;
17:00步行至邵阳扬子公司充电站旁乘坐56路公交车,清水塘站下车后步行回家;
17:00-19:30在家晚餐后外出散步;
21:00 步行回家未外出。
10月21日
10:00-14:40在祭旗坡农商银行核酸检测,在银行附近的朋友任某某家中餐;
14:40-20:00前往罗市镇希夷村黄某某家玩耍、晚餐;
20:00-21:00返回家中;
21:00-23:00至祭旗坡福万家超市前坪散步;
23:00回家后未外出。
10月22日
07:00乘坐56路公交车到三一重工站东门下车;
07:40-11:50在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后去工地务工;
11:50-12:30在工地中餐;
12:30-17:20工地务工;
17:20在扬子公司公交车站台乘坐56路公交车到清水塘站下车,步行回家,后未外出。
10月23日
07:00-07:40出门乘坐56路公交车到三一重工站东门下车;
07:40-11:50在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后在工地务工;
11:50-12:30在工地中餐;
12:30在邵阳扬子公司充电站旁乘坐56路公交车,清水塘站下车,后步行回家;
12:30-15:00在家中;
15: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经初步流调,廖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0日
07:30在颐和苑门口采样点核酸检测,后返回家骑电动车到邵府街菜场买菜;
07:38-07:50到邵府街菜场买菜,后骑电动车回家;
12:00-14:00去证券公司下面河边给丈夫送中餐;
14:00返回后在家未外出。
10月21日
08:12在颐和苑小区门口核酸检测,返回家中,后骑电动车到邵府街买菜;
09:59在邵府街菜场买菜,后骑电动车返回家中;
10:10-12:20在家未外出;
12:20-14:00去河边给丈夫送中餐;
14:00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22日
06:40-08:59骑电动车到邵府街菜场买菜,后返回家中;
08:59-12:30在颐和苑小区门口采样点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
12:30-13:10骑电动车去河边给丈夫送中餐;
13:10-15:30骑电动车去双清区仁信半岛城儿子家中;
15:30骑电动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23日
08:29-08:39在颐和苑小区门口采样点核酸检测;
08:39-09:00在小区门口门店买菜,后返回家中;
09:00-16:30在家未外出;
16:30骑电动车送人到双清区市政公司家属楼门口,后到证券大厦接丈夫回家;
17:30-23:17在小区物业取快递和大米回家,后未外出;
23:17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大祥区疾控中心(0739—5501108)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大祥区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描“湖南场所码”。
2.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3.所有来(返)大祥区人员须通过登录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微信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同时,提前1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宾馆酒店对于未报备或未落实“落地即检”的人员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4.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广大居民做好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
原文链接>>>邵阳大祥区新增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