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调整内容
1、用地调整
调整内容:
(1)村民安置:琴潭岩南北村村民(482人)拟集中安置在D8-3-1地块内,用地规模3.71公顷55.65亩。
(2)广场用地及商业用地:将原规划广场用地调整至琴潭道西侧,占地约2.96公顷(44.40亩);同时拟将A15-9调整为商业用地,1.76公顷(26.40亩),作为农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用使用。
(3)绿地调整:根据《桂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控制要求,“机场路两侧20米为非建筑控制区”,规划统一将其调整为防护绿地,同时拟将D2-1a地块(生态绿地)调整至D8-3-2(公园绿地),调整前后面积保持一致。
(4)体育用地调整:调整前体育用地面积约4.54公顷(68.1亩),调整后,规划体育用地规模为4.77公顷,较原规划新增约0.23公顷(3.45亩)体育用地。调整后部分体育用地(1.79公顷,26.85亩)位于翠竹路以南位置,其余体育用地(2.98公顷,44.7亩)拟调整至路口村片区在编控规范围内。
2、道路调整
调整内容:规划拟在琴潭道上增设辅道,在琴潭岩东侧新增一条12米道路,增加片区道路网密度,同时拟将琴潭南路在T字路口的中央绿化带进行封闭,以解决片区地块交通出行开口问题。周边用地随道路红线的变化进行微调。
3、容积率、高度等相关指标调整
调整内容:商业用地规划建议低强度开发,规划调整后,商业用地容积率为1.0,建筑高度15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
体育用地:为便于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附近城市形象的打造,规划建议在不影响城市景观风貌基础上,适当提高开发强度,由原规划容积率1.0,建筑高度20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调整至容积率1.2,建筑高度24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
村庄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原规划中琴潭岩村按照现状保留,仅对建筑高度提出控制要求,建筑高度12-24米。规划调整后,村庄采取整体搬迁安置模式,规划重新明确二类居住用地(含安置居住用地)的相关控制指标:容积率1.8-2.1,建筑高度:24—34米,建筑密度30-35%,绿地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