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辖区村(社区)实施秩序管理期间,所有非必要公共场所及商业门店全部暂停营业,允许保留部分大型商超集中统一保供(详见附件保供企业名单)。
二、允许每天每户指定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1次生活必需品,外出人员需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就近到指定商超采购。
三、外出采购人员需配合村(社区)、小区卡口值守人员,详细登记外出人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出入时间等信息,进出场所须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措施。
四、保供商超应严格检查“两码一证”,落实戴口罩、测温等措施,加强秩序引导,严防人员哄抢商品、扎堆聚集,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保供商超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违反规定将依法予以查处。
五、广大居民如遇到困难,请及时拨打洛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5553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