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返校时间
按照错峰返校原则,教职工于2月19日返校到岗,学生于2月19日-20日返校报到。
二、 返校要求
(一)教职工须提前返宁居家观察
除身处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者管控尚未解除地区外,全体教职工须在返校前返回南京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为返校工作做准备。
符合返校条件且居住在校内的教职工须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返校居住,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居校隔离观察。
(二)返校实行申报制
返校师生员工须在返校前14天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健康打卡,同时向所在部门或单位如实上报“苏康码”和“行程码”。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宁返校的师生员工还须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阴性证明。未经审批同意,一律不得提前进校。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暂不(缓)返校
1.目前身处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设区市或者重点管控城市的人员暂不返校。
2.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仍未治愈的人员。
3.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设区市或者重点管控城市旅居史的人员暂不返校。
4.近14天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行程交叉的人员暂不返校。
5.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的人员暂缓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后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返校要求,对照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予以严格查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