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长春、吉林返(来)辽人员排查管控的通知
鉴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辽源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从即日起再次开展长春、吉林返(来)辽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提示广大市民,自3月6日以来长春、吉林返(来)辽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登记报告个人信息,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排查机制。各社区(村)要对3月6日以来长春、吉林市返(来)辽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内部排查,并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报备。
三、严格加强管控措施。全员核酸检测时,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各小区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对出入人员查验“行程码”;商超、超市等场所加强监管,注意做好测温、登记、扫码和查验“行程码”等工作。
请广大市民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市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辽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