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入境人员防控政策最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2日)
1、隔离规定(7+3)
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于入境目的地为长三角的,继续实施长三角闭环转运。
2、核酸检测规定
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由社区安排采样人员上门或专车闭环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落实核酸检测。
3、居家健康监测规定
▪ 由相关区和街镇,对入境人员在本市的固定居所从严审核,如不符合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等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居家健康监测,继续实施3天集中隔离。
▪ 对符合条件的,由集中隔离点所在区安排专用车辆将其闭环转送至居住地,与社区“三人小组”(社区工作者、社区医生和社区民警)做好交接,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
▪ 入境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此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由属地居村委发放《居家健康监测告知书》,告知居家健康监测相关要求并登记造册。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每日早晚两次定期询问和收集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体温、症状等信息,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由专人联系120负压急救车按就近原则送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提示】:本政策自2022年6月30日零时起执行,官方若有调整,本站将及时更新。
【注意】:本政策不适用于澳门地区来沪返沪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