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决定自12月4日0时起,对区内部分高风险区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
将原高风险区城正街道408号东10栋2单元调整为低风险区。
拓展信息: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场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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