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关于进行新一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重点人群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第一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继续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长病防指〔2022〕25号)要求,决定在已有核酸检测扩面筛查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紧急核酸检测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3月27日,具体采样时间以镇(街道)、村(社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对象
全县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含本地常住人员、暂住人员、临时流动人员、外籍人员等)。
三、注意事项
1.请广大居民按照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
2.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主动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
3.近日如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请于接种疫苗48小时后再进行核酸采样。
4.黄码人员请到专设的黄码人员采样点采样,红码人员请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健康管理。
5.对拒不接受核酸采样、顶替他人采样、扰乱采样秩序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扩面筛查期间请居民朋友切勿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不实信息。
请广大居民朋友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雨防风措施,照顾好老人、孕妇、儿童等特殊人群,确保核酸检测扩面筛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为全县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
长沙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